山東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萬噸/年橡膠助劑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
等線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,本項目應當開展環境影響評價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及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(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)等相關規定,現“山東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萬噸/年橡膠助劑項目”環境影響評價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工程概況
山東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萬噸/年橡膠助劑項目位于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齊魯化學工業園。項目總投資68840萬元。建設規模: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11畝,主要建設防老劑、絮凝劑、終止劑、催化劑、氧化劑等生產裝置,同時建設綜合樓、中心控制室、中心變電站、循環水站、空壓制氮站、消防水泵房、污水處理場、事故池、罐區、汽車裝卸車設施和化學品倉庫等設施。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7.6萬噸橡膠助劑的生產能力。
二、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
建設單位:山東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聯系人:姜老師
聯系電話:13583363078
三、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
環評單位:山東蔚清環保咨詢有限公司
四、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
1.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
(1)根據國家相關法律,確定本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;
(2)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文件,進行環境初步調查和初步分析;
(3)進行環境影響因子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;
(4)根據環境現狀調查和本項目方案的分析的基礎上,確定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等級;
(5)預測分析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;
(6)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、標準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;
(7)在公眾參與調查的基礎上,給出關于項目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,提出環境保護措施與建議,提出規劃調整并完成報告書的編制。
2.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內容
(1)項目概述;
(2)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;
(3)環境影響識別、評價因子篩選與評價等級確定;
(4)環境影響分析、預測和評價;
(5)論證環境保護措施的可行性;
(6)環境風險影響評價;
(7)環境經濟損益分析;
(8)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
五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
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工程選址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;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;對項目選擇在現有地點建設是否認可;重點關心的該項目運行過程中引發的環境問題;在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;對本次公眾意見調查工作的建議。
六、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
公眾意見以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郵寄信函(以郵戳日期為準)等方式反饋給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,公眾意見表下載地址為:
。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,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。
公示時間: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。
公示發布單位:山東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發布日期:2019年11月8日
更新時間:21/08/19 09:09:08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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