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指標:執行標準 Q/0305ZHL 002-2016
指標名稱
質量指標
外觀
乳白色(注1)
活性物含量 % ≥
40±2
石油醚溶解物含量,%(按活性物100%計)≤
2.0
氯化鈉及硫酸鈉含量,%(按活性物100%計)≤
3.0
PH值(1%水溶液)
7—9
注:1、長時間放置,會有分層現象,但不影響其產品性能如不整桶使用使用前應充分攪拌均勻。
2、可根據用戶要求生產活性物含量≥10-40%的產品
適用范圍:本產品可用于高分子乳液聚合及丁苯膠乳的乳化劑,也可作為生產合成洗滌劑的原料。
注意事項:儲存時要密閉,防曬,保存期自生產日期起不多過一年。